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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茧网上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会员号: )协议编号:GJ
乙方: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干茧流通,推动干茧电子商务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选择网上交易市场销售干茧并按乙方要求组织干茧入库:
1、甲方入库前向乙方申请借用茧袋,并按要求支付押金和占用使用费,干茧入库地点为乙方公布的任一干茧指定交收仓库,具体仓库及入库时间均由乙方确定后告知甲方;
2、甲方组织入库的干茧净重须以5吨或5吨倍数为单位,少于5吨的不得入库;
3、甲方入库干茧由乙方统一申报国家公证检验,甲方可现场观察抽样过程,但不得干扰抽样工作,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自行出库并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4、乙方有责任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检验结果,当甲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须当日提出,乙方同意后,原证书收回并作废,该批干茧重新申请公检编号,重新过磅抽样并以新的检验结果为准,并由甲方承担重新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5、甲方干茧在库期间需要翻包的,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并由乙方组织翻包,翻包费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干茧抽样、入库完毕后,由仓库制成入库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将干茧入库单转移至乙方名下后可向乙方申请一定数额的预售货款:
1甲方在本合同预售干茧的数量为 (大写)吨,对应货物编号为:
_ _ __
_ _ __ ;
2、乙方向甲方按照6万元/吨预付货款,货款可划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在市场的资金账户;
3、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预付货款资金管理费。
三、干茧网上销售或甲方赎回:
1、干茧出证后,如干茧质量到达乙方公布的《干茧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规定的最低质量标准,则该干茧可以在乙方公布的《干茧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规定的证书有效期内用于交收,甲方可按照乙方公布的有关程序办理到期交收或者提前交收;
2、如干茧质量未达标或甲方需要自行销售时,甲方可以赎回已经入库的干茧,但须承担赎回干茧的相关费用,赎回、出库时间超出乙方公布的《干茧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规定的证书有效期的,赎回干茧所有质量和数量的变化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在库的质量达标干茧均可以向乙方申请抵免该批干茧网上销售时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不高于销售该干茧的单价的21%,甲方申请抵免保证金成功销售其干茧后,甲方须当日内明确其交收的干茧批次,否则,乙方有权调配其任何批次的干茧用于买方交收;
4、甲方干茧进入交收结算阶段时,乙方从甲方结算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之前支付的预付货款及甲方应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5、甲方已经交收结算的干茧须按乙方茧丝网上交易市场统一公布的《茧丝现货交易规则》、《干茧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等规定向乙方开具干茧销售发票,否则,乙方将按规定扣除开票押金以冲抵税金。
四、违约处理:
1、在2010年 月 日前,如甲方既不通过乙方茧丝网上交易市场GJ 或其之前的合同销售干茧又未归还乙方预付货款和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干茧销售委托书》(见附件)代为销售,并收回全部预付货款和各项费用。
2、若甲方通过乙方网上交易市场订立干茧销售合同之前乙方网上交易市场近期干茧价格下跌至 元/吨(乙方预付货款单价+1万元/吨)时,甲方须在乙方通知(乙方短信、电话、传真均视为有效通知传达)的期限内提前归还乙方已经预付的部分货款或者补充干茧入库,每次归还的预付货款的最小金额为5000元/吨,补充入库的干茧最小数量为1批(5吨),否则,乙方将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干茧销售委托书》(见附件)代为销售,并收回全部预付货款和各项费用。
五、甲方须按以下标准承担各项费用:
1、茧袋押金为15元/个,甲方借出茧袋15天不组织干茧入库的,须承担茧袋占用使用费:60天以内为1元/个,61天至150天内为2元/个,151天以上的扣除全部押金,计算时间为领用日(含当日)开始至茧袋归还到市场指定地址日(含签收日当日);
2、预付货款资金管理费:费率为1%/月(按30天计),资金管理费按预付款总额、费率和天数计算,自乙方付款日当日起至甲方还款日当日止;
3、干茧赎回手续费:600元/吨;
4、交易和交收手续费:300元/吨;
5、翻包费:1元/包/次;
6、业务办理综合服务费:30元/吨;
7、装卸费、仓储费、检验费和其他费用均按乙方茧丝网上交易市场统一公布的标准收取;
8、仓储费的发票由服务方或经办方开具。
六、若甲方欲办理干茧网上销售延期,须于2010年 月 日前提出《干茧网上销售延期申请》,乙方有权拒绝延期。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由广西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成止。
甲 方: (盖章) 乙方: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广西南宁
附件:
干 茧 销 售 委 托 书
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我方未能按此前与贵司签订的《干茧网上销售合作协议》第四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为有效控制风险,特委托贵司全权代表我方通过贵司茧丝网上交易市场进行销售,销售价格由贵司确定。我方同意按处置成交价结算货款,并放弃该批干茧的全部质量差价补贴,请在处置所得的货款中扣除全部预付货款及各项费用。
本委托书对于我方与贵司签订的全部《干茧网上销售合作协议》均为有效。本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公章)
代表人:
时 间: 年 月 日
干 茧 网 上 销售 合 作 划 款 通 知 书
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请将我单位(会员号 )与贵公司签订的《干茧网上销售合作协议》(协议号:GJ )下的干茧预付货款按照以下方式划转:
1、____佰 拾 万 仟 佰元划入我单位的会员账户中。
2、_ _佰 拾 万 仟 佰元划入以下银行账户(开增值税票的卖方名称必须与以下银行账户名称一致,否则,须另外补充干茧销售委托书原件)。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单 位: (公章)
代表人:
时 间: 年 月 日
干茧网上销售延期申请
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与贵司签订的干茧网上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编号为GJ ,货物编号为 ,协议约定我司须在2010年
月 日前,通过贵司茧丝网上交易市场GJ 或其之前的合同销售干茧或归还贵司预付货款和各项费用后赎回。现因我司自身原因,不通过贵司干茧合同销售以上干茧,但申请赎回期限延至2010年 月 日,本司愿意承担赎回之前干茧所有质量和重量变化的后果,并按协议约定承担各项费用,原协议其它条款不变。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签章)
代 表 人:
时 间: 年 月 日
生 丝 预 售 合 同
甲方: (会员号: )合同编号:SS
乙方: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生丝流通,推动生丝电子商务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选择乙方茧丝电子交易市场销售生丝,承诺遵守乙方公布的《茧丝现货交易规则》、《生丝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厂检丝交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并按要求履行生丝卖方交收义务。
二、甲方承诺按乙方公布的《生丝出入库管理办法》规定组织生丝入库。甲方入库的生丝须符合乙方规定的包装标准、重量标准、质量标准,否则,乙方有权退货。
三、预售生丝规格为: ,指定交收仓库为: 。
四、生丝厂检质量等级为: ,对应入库编号为:
;
。
五、生丝入库后,由仓库制成入库单。甲方凭入库单向乙方办理生丝预售,同时,预售生丝所有权随即转移到乙方名下。甲方承诺,所办理预售生丝必须通过乙方电子交易市场进行销售,不得赎回,也不得强求乙方将该批生丝匹配给其指定的买方,乙方可根据市场买方客户需求将其中部分或全部生丝提前用于买方交收。
六、甲方在本合同预售生丝数量为 批(大写)。乙方承诺按照 元/批(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元整)预付甲方预售货款,预售货款可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会员账户,也可直接转帐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预售的厂检丝可在商检出证且达到3A及以上等级时,其预付货款单价可提高到 元/批。甲方预售的生丝可按照乙方公布的规定办法申请生丝抵顶交易保证金业务。
七、甲方承诺本合同下的全部生丝在乙方电子交易市场中的SS 之前的交货期合同予以销售,最后销售时间为 年 月 上午10:00以前(属于厂检丝的,须以此时间提前一周)。否则,乙方将依据与甲方签订的《销售委托书》(见附件)代为销售,由此产生的价格风险、盈亏以及各项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在甲方通过乙方电子交易市场销售本合同下的生丝之前,如乙方电子交易市场近期生丝价格下跌至 元/吨(单价风险控制线,该风险控制线一般不少于当期生丝现货价格的60%,具体以乙方通知为准),甲方须提前归还乙方已经预付的部分货款,每次归还的最小金额为10000元/吨,否则,乙方将依据与甲方签订的《销售委托书》(见附件)代为销售,由此产生的价格风险、盈亏以及各项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对该批预售生丝在交收结算时的附加协议升水为0元/吨,甲方销售生丝完毕后,乙方按照统一公布的《茧丝现货交易规则》、《生丝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结算货款,并扣减此前的预付货款和甲方须承担的全部费用。甲方也可在成交后即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提前交收结算。
十、若甲方预售的厂检丝在其已经成交(含乙方代为销售)的交货期合同的最后交易周周一仍无买家选定交收时,甲方须自行报验商检或更换达标的商检丝替代交收,否则,乙方将强制委托浙江商检组织检验,全部检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须按乙方统一公布的《茧丝现货交易规则》、《生丝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要求向乙方开具生丝销售发票,否则,乙方将按规定扣除20%的开票押金。乙方收取的其他费用均须向甲方开具服务发票,装卸、仓储、报验、劳务费等中间费用的发票由服务方或收款方开具。
十二、收费项目及收费办法:
1、资金管理费:通过市场销售商检生丝费率为 %/月(按30天计),通过市场销售厂检生丝费率为 %/月(按30天计),按预付款总额、费率和天数计算,自乙方付款日当日起至甲方还款日当日止。
2、预售业务办理服务费:50元/批;
3、装卸费、仓储费、交易交收费、丝袋使用费、检验劳务费、厂检丝回潮检验费用和其他费用均按乙方公布的统一标准收取。
4、甲方如办理提前交收,提前交收管理费费率为 %/月(30天),提前交收管理费及仓储费均计算至交货期合同的最后交收日当日止。
5、其他补充约定: ;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5天内仍然不组织生丝入库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 方: (盖章) 乙 方: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广西南宁
附件1:
销 售 委 托 书
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我方未能按此前与贵司签订的《生丝预售合同》履行相关义务,为有效控制风险,特委托贵司全权代表我方通过电子交易市场进行销售。我方承诺,由我方承担全部价格风险、盈亏以及各项费用。本委托书对于我方与贵司签订的全部《生丝预售合同》均为有效。本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单位: (签章)
代 表 人: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2:
生 丝 预 售 划 款 通 知 书
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请将我单位(会员号 )与贵司签订的《生丝预售合同》(合同号:SS )下的生丝预付货款按照以下方式划转:
1、 佰 拾 万 仟 佰元划入我单位的会员账户中。
2、 佰 拾 万 仟 佰元划入以下银行账户(开增值税票的卖方名称必须与以下银行账户名称一致,否则,须另外补充生丝销售委托书原件)。
户 名: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特此通知。
单 位: (公章)
代表人: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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