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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公告
关于调整干茧即期现货交易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 13时03分  来源: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  浏览量:309

尊敬的会员:

本市场自2009年6月组织干茧即期现货交易业务以来,受到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贴近干茧现货贸易,促进干茧网上交易,特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将新的交易规范公布如下,请相互转告!
另外,本市场第一阶段干茧即期现货交易交收仓库以市场已公布干茧交收仓库为准,同时市场计划于第二阶段在宾阳、象州、环江三地各增加一个干茧交收仓库以满足干茧即期现货交易需要,欢迎有意在以上三地就干茧仓储业务与市场进行合作者与市场联系,联系人:佘德虎,联系电话0778—2482551。
业务咨询电话:南宁0771—2266888,宜州0778—2482555
特此通知!
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序号
项目
交易规范
1
商品名称
干茧,产地不限。
2
商品代码
商品代码由“仓库+重量+序号”构成如YZ080001,YZ代表干茧存放仓库地点在宜州,“08”代表8吨(不含小数),0001代表交易序号。
3
交易资格
买卖双方均限于从事干茧收购、购销的行业内非法人单位会员。
4
交易时间
星期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如根据会员需要非工作日开市交易的,由本市场另行公告。
5
交易单位
3吨-8吨。
6
交易价格
干茧实际库存地点报价,无升贴水,不含税,每次报价变动最小金额为100元/吨。
7
预付货款
1、买方预付货款为5000元/吨,卖方凭入库单申请交易。
2、当买方违约时,该预付货款作为违约金补偿给卖方。
8
交易方式
卖方会员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本市场提出书面交易申请,本市场受理后参考当期同等质量的干茧现货价格设定网上申报价格区间(现货价±5%),交易双方在该价格区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卖方报价限于干茧入库人(货主),买卖双方报价一致时,该批干茧成交,同时,该批干茧交易结束,并进入交收程序。交易闭市时,交易双方未成交的报价自动失效。
9
干茧包装
每袋18—20公斤,卖方可使用市场茧袋(或自备茧袋),买方提货时可自备茧袋,换袋出库,当使用市场茧袋时,须按照15元/个收取押金并按照市场《茧袋管理办法》收取使用费。
10
质量管理
1、检验机构与流程均参照《干茧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执行。
2、证书有效期参照《干茧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执行。交易双方均不得复检。
3、干茧清洁洁净、出丝率、解舒率、万米吊糙等指标不限。
4茧层含水率单包不超过13%,平均不超过12%。不得有光茧、茧层霉变、烘茧过嫩或老嫩不匀、混庄,不得有污染及活体害虫情况
5、干茧检验证书在交易系统的商品代码中公示。
6、干茧出库时的短重最大值参照《干茧出入库管理办法》执行。
11
交收仓库
市场公布的干茧交收库。
12
交收时限
买方须于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照《结算通知书》付足全部货款。
13
结算方式
1、本市场负责代理结算,买方在成交后须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全部货款及费用。
2、本市场不负责对即期干茧的买方提供发票,需要发票的买方可与卖方自行协商解决,税金由买方按3%承担。
3、交易服务费发票由市场开具,仓储费发票由服务方提供。
14
收费标准
1、交易服务费:买卖双方各300元/吨。
2、干茧周合同指定交收仓库以外的仓库须交纳保险费:50元/月/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监管费:100元/月/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20吨以上按20吨计)、抽样服务费:500元/次。
3、其它收费参照《干茧周合同现货交易规范》执行。

 

附件:干茧即期现货卖方交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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