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

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茧丝现货交易规则
(2008年2月18日试行)

第二章 会员及会员管理

第五条 会员是指具备行业背景的与本市场签署《入市交易协议》后,按规定交纳了会员费并获得了会员号与初始密码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本市场会员分为采购会员、销售会员和购销会员三类。为有效引导茧农进入市场,本市场鼓励茧农以农村、农民合作组织的形式入市交易。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使用本市场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
2、使用本市场提供的相关设施,享受结算、信息、质检和物流等配套服务。
3、对本市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加本市场组织的会员活动。
5、其他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定,按要求交纳各项费用。
2、第一时间更改从本市场获取的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并对其会员号在本市场合同订购交易系统使用所产生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3、确保提供给本市场备案的签名、印鉴等各种会员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本市场更新,并对因未及时通知本市场作相应变更而导致的后果负责。每年向本市场提交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备案。
4、依法纳税及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5、按已经签订的电子合同切实诚信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会员在本市场进行茧丝交易须按合同交易交收数量交纳服务费。具体标准由本市场在推出交易品种时公告。